参保员工住院治疗如何记次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8日 |浏览:次
1 职工连续住院三个月记为一次;住院超过三个月的,每三个月记为一次住院;
2 门诊抢救特殊病种目录疾病过程与住院治疗过程不间断的,按一次性治疗对待,对一次住院从住院观察之日算起;
3 职工住院或门诊抢救特殊病种目录疾病期间,发生在定点医疗机构之间转院住院的,按一次性住院处理;
4 定点医疗机构和非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相互转院的,住院时间计算至转出(入)定点医疗机构之日止(开始)。
2 门诊抢救特殊病种目录疾病过程与住院治疗过程不间断的,按一次性治疗对待,对一次住院从住院观察之日算起;
3 职工住院或门诊抢救特殊病种目录疾病期间,发生在定点医疗机构之间转院住院的,按一次性住院处理;
4 定点医疗机构和非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相互转院的,住院时间计算至转出(入)定点医疗机构之日止(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