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工伤认定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8日 |浏览:次
工伤认定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在24小时内告知经办机构,3日内填写《事故申告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应由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遇有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所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在24小时内告知经办机构,3日内填写《事故申告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应由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遇有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所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